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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基本法,香港的專利、外觀設計和商標須在內地注冊,才能得到內地的保護。同樣,在內地注冊的專利、外觀設計和商標也須在香港重新申請注冊才能得到保護。
1. 香港標準專利
香港標準專利必須以中國發明專利或者英國專利或者指定英國的歐洲專利為基礎,通過2階段的手續獲得保護期限為自基礎申請日起20年。香港的標淮專利實行注冊指定國家專利的制度,在過渡期內被指定的專利局有中國專利局、英國專利局和歐洲專利局。中國的發明專利申請有資格獲得香港標準專利權。
2. 香港短期專利
香港的短期專利制度是香港獨自的制度,與大陸的實用新型專利類似,不同之處在于其保 護對象包括方法。有效期限為4年,屆滿前可續展4年。
任何人都可以單獨或者聯同他人直接向香港特別行政區知識產權署專利注冊處提出短期專利申請。任何產品發明和方法發明都可以在香港申請短期專利。香港知識產權署對短期專利只進行形式審查不進行實質審查,只要形式上符合要求,即可授予專利權并在香港公告。
3. 香港外觀專利
香港對外觀設計單獨立法保護,香港知識產權署外觀設計注冊接受外觀設計注冊申請并進行形式審查,經批準后即予注冊公布。其有效期為5年,可續展4次,每次5年,保護期限合計可達25年。
外觀設計必須是應用于工業產品,一個申請可以包括多項外觀設計。已注冊的外觀設計自第一次銷售使用之時起,同時享受25年的版權保護,可注冊但未注冊的外觀設計則只能享受15年的版權保護。